
确山郑银村镇银行关于函证业务集中化管理的公示
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按照财政部、银保监会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要求,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实现集中处理函证及回函,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,现将我行关于集中化处理函证业务公示如下:
一、函证业务联系渠道
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计财部负责牵头处理函证业务,地址:确山县未来大道与爱民路交叉汇处路东(御景华府1号楼),业务联系电话:0396-2782667,投诉电话:0396-2782232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柜台办理询证函业务时,应持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、询证函原件;会计师事务所人员至柜台办理询证函业务时,应持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、询证函原件;通过邮寄函证的,我行收到询证函后,核实接受回函的会计事务所、审计事务所地址或联系方式的真实性。
(二)我行将审核询证函是否加盖被询证单位预留银行签章,若为多页询证函,骑缝处应加盖被询证单位预留银行签章。
(三)邮寄函证回函将其邮寄至询证函中指定的事务所收件人;现场函证直接交付至事务所跟函经办人员,不能现场完成函证的,直接邮寄至询证函中指定的事务所收件人。
三、时限要求
非现场或采用邮寄函证的,自收到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按照要求将回函直接回复事务所。如不符合规定拒绝回函,将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事务所。
四、关于收费
目前我行函证业务实行全部免收手续费。
以上公示信息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,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。
确山郑银村镇银行
2022年7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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